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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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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自己一個人食碗牛腩河粉,未坐落兩分鐘,有位職員要求調去其他座位吃河粉,當食不夠十分鐘要求趕我走,我都係客人,我都有錢比,點解食個宵夜,食得背隻骨落呢?之後向本公司理倫,最後解釋!因為地方小,有其他客人在門口等,希望我合作一點,唔該一句話,真是非常好笑,最後至電石糖咀總店找負責人,理倫,原因係我食一碗抗腩河需要付三十二元,全香港仔最貴,打開門做生意希望客人食得開心舒服,不是為了追生意,個唒底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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