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打哥 知。味行 寫食評近有六七年,這次一改風格,不談餐廳,反過來跟大家分享食品知識。希望大家買得精明時又吃得放心。 |
從台南台北回來之後,便展開了新工作,才上班不到兩星期,又馬不停蹄趕到上海出差,這樣再兩岸三地轉了一圈,見酒店天花射燈比陽光還要多,那裡是家,那裡是客,也有點迷糊了。
不過,這麼匆匆一走,更讓我體會到,所謂吃的文化差異。不談遠的,就說「排骨」這一種看來平平無奇的食材吧。
於香港,像我這種平民百姓,說起排骨,難免第一時間想起帶著濃厚「麻甩」味的盅頭排骨飯。排骨飯,一直覺得介乎點心與非點心之間,說是點心,偏偏跟講究精雕細琢的傳統點心格格不入;說不是點心,卻永遠佔據點心紙上重要一環。話說回頭,開埠初期,茶樓茶居成行成市,雖不至華人與狗不得內進,但還是講階級講身份。一般分成兩三層的茶樓,上層是達官貴人,文人雅士喝茶暢聚,再來一盅兩件;反之,下層則是附近的勞動苦力,一大早開工後,便來茶樓吃個大包,來盅飯,飽肚快捷才最重要。
雖說排骨飯跟蝦餃燒賣的雅緻沾不上邊,但我認為賣的卻是一份大巧不工。排骨最好選用切成丁方的一字排,肉香嫩甜之餘,既有肉吃也有骨啃。米飯,不管怎樣混合新舊米,抑或泰國絲苗混澳洲香米,定必要軟熟甘香,帶些許黏糯咬勁才叫上品。於蒸爐中,蒸氣熱力把排骨肉汁迫出,讓顆顆白皙米飯肆意吸啜。食排骨飯,識食,一定知道飯才是主角。
同叫排骨,於台北卻是別種風韻。為了和朋友聚頭還是去放空幾天也好,一年總會去台北兩三趟。有時候,想不到吃甚麼,腦裹不自覺就飄出排骨蛋炒飯的美味。同叫排骨,於上海江浙一帶菜系中則成為大排,即香港的豬排。小小一根肋骨,連著大片甘香嫩滑的豬排肉,大啖起來,肉香四射,吃到尾,還可細啃骨肉之間的筋膜,過癮。
像這盤排骨蛋炒飯,用上台灣本土米,圓圓胖胖,香甜軟糯,咬勁十足,大火之下炒至顆粒分明,不用多加調味,就是蛋香蔥花,已是人間極品。有說食壇文人唐魯孫先生徵考家廚,最後一關就是蛋炒飯:「好廚,會先看冷飯的身骨如何,然後再炒,成品要潤而不膩,透不浮油,雞蛋老嫩適中,蔥花也得煸去生蔥氣味。」
說得有點遠,這盤排骨蛋炒飯吸引力不止於米飯,還有面層鋪上的大片排骨。薄薄一片,絲毫不減肉香。先以五香粉醃得透徹,啖起來,味道扣人心弦。一口飯,一口肉排,甚麼山珍海錯也不及眼前的排骨蛋炒飯來得舒心溫暖。
除了這排骨蛋炒飯,近來「結識」了一位新知,排骨酥。原本,這是我不懂的菜餚,也是我不理解的作法。排骨,真的用上共通的排骨,切成麻將大小,最好帶些軟骨,醃好再沾粉漿炸香。炸過的排骨竟不是吃一份酥脆,而是於滷汁中滷至入味,軟骨都變軟,最後連同以油蔥酥熬煮的上湯,成就出如此一碗台灣地道小吃。
不懂,在於為何炸完要再滷和泡湯,這點某程度打破了心中的界線:「炸,不是求香脆嗎?」偏偏這排骨酥,吃的就是一份濕潤半軟的口感。撇開心中局限,吃,就吃地道。原塊排骨酥送入口,粉漿雖不脆,卻早吸滿滷汁,成了一襲最美味的外衣。肉排鬆軟,入口即化,連軟骨都可吞下,這排骨酥湯實在打破了我心目中的美味界線。跟台北朋友聊起,直說實在不懂為何炸完又要再滷?她直白的答:「不需要懂,好吃就好了。」
有如當頭棒喝,既然好吃,還求甚麼?
不問富貴,不拘一格,也不受地域局限,同一食材,造就出迴異之飲食文化,同時讓人細味雙城之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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